公馆的书房里,齐啸云正站在落地窗前抽烟。书桌上摊着一份手抄的旧档案,纸已经泛黄发脆,边角用红笔做满了记号。那是他托人从警察厅旧档房里偷偷抄出来的,关于莫隆案的卷宗。他花了大半年时间,只弄到些零散材料,真正的核心案卷据说早已被调走,去向不明。
但仅仅这些边角料,已经让他看出问题。莫隆被控“通敌叛国”,关键证据是一封所谓亲笔密信和几份洋行汇款单据。可信上的字迹,齐啸云找行家比对过,与莫隆存世的其他手迹有七处明显的运笔差异。至于那些汇款单据,更是漏洞百出——其中一份的日期,莫隆根本不在沪上,而在苏州谈生意,有客栈账本为证。
可这些都不足以翻案。
翻案需要人证,需要能证明当年那封信是伪造的人,或者能证明赵坤栽赃的证词。十六年过去,当年的证人不是死了,就是消失了。
齐啸云吐出一口烟,看着烟雾在灯下散成淡蓝色的薄纱。
十六年了。
当年他才九岁,父亲带着他去莫家拜年,他第一次看见那个被林氏抱在怀里的小娃娃,粉雕玉琢,额头点着朱砂,像年画上的善财童子。父亲说,这是你未来的媳妇,叫贝贝。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塞进婴儿手里。
几个月后,莫家就出了事。
他记得那天夜里,父亲在书房里来回踱步,长吁短叹。母亲抱着他小声哭,说莫家完了。他问,贝贝呢?母亲说,贝贝死了。他哭了一场,之后很多年,再没问起过。
直到十五岁那年,他在莫家偏院里见到莹莹。那个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姑娘蹲在井边洗菜,袖子挽得老高,露出的手腕细得像芦苇。他站在门口看她,看了很久。她抬起头,朝他笑了笑,说:“你是我啸云哥哥吗?我叫莹莹。”
他点点头,心里却想:她怎么和记忆里的贝贝不太像?可记忆那么远,模模糊糊的,只有一个粉色的影子。他以为自己记错了。
现在他才知道,记忆没有错。那个粉雕玉琢的婴儿早就被带走了,在水乡的渔船上长大,学会了摸鱼绣花,也学会了在风浪里站稳脚跟。
门轻轻响了三下。
“进来。”齐啸云转过身。
齐府的管事高升推门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