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书案前,接笔,不假思索,墨落纸间,行文洋洋洒洒:
“夫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”(将荀子原文列出,点题。)
天之常,在于物各有材,才各有分也。(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才学。)
松柏之峻,不同于蒿莱;珠玉之辉,不类于瓦砾,燕雀不知鸿鹄,夏虫不识冰雪,物有殊质,非天道之异,乃物之常也。(万物有高下区别,不能因为自己不行,就说别人不行。)
科场亦有常:阅卷者,辨文之高下,纠察者,核弊之实迹。纠察者辨文之高,便诬以作弊,此谓之:无常。
(朝廷官员应当各司其职,阅卷者就分辨文章好坏,纠察者抓住作弊证据。不能因为文章好,就说别人作弊。这就是乱了职责。)
……(略两千万字,编不下去了)……
无赃迹不可罗罪,无佐证不可构嫌,是谓法度之“有常”。(最后对账语句,总结全篇。)
欧阳修写完全文,将墨迹吹干,再总览全篇,文不加点,一气呵成,字迹工整,布局合理。
遂将纸张递与王曙:“那王大人,您不妨看看,我这篇文章写得如何?与您当初举荐的士人相比,如何?”
有点杀人诛心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