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期卫星照片显示那片工地只打了一层地基。
一封顶一地基,差了至少三层楼。这笔进度款是两千万,批了。
签字的是石红杏。”
沈砚翻到那几页会议纪要。纸张是普通的A4复印纸,上面的字迹潦草但能辨认。
一份是吕州化工项目调度会的记录,日期是化工项目停工前两个月。
会上傅长明说了一句被记录下来的话:“资金周转暂时困难,先从其他渠道调剂一下,等京州那边的款项到位了就补回来。”
另一份是棚改项目进度汇报会的记录,有人问棚改资金为什么还没到,回答是“中福那边正在走流程”。
“会议纪要不是原件,是我从一个当时参会的朋友那里拿到的扫描件。”
秦小冲说,“原件在吕州化工项目的档案室里,化工项目停工之后档案室被封了,不知道还在不在。”
沈砚把材料逐页翻完,放在桌上。这些材料单独拿出来,每一条都只能算线索,不能算证据。
混凝土采购单的差额可以用运输损耗解释,进度款申请单的夸大规模可以用“统计口径不同”解释,会议纪要里的几句话可以辩称是“口头表示不作数”。
但如果把这些碎片和排查组已经掌握的资金数据放在一起,拼出来的图案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“这些材料你收集了多久?”
秦小冲想了想。
“票据和会议纪要是出狱之后收集的。
之前的材料,入狱前收集的那批,被收走了,到现在拿不回来。
我当时被搜走的东西包括一整套吕州化工项目的工程款明细、几份内部合同的复印件,还有一份录音,傅长明在电话里跟人讨论资金腾挪的事,我录下来了。”
沈砚转头看了一眼政法委的工作人员,对方立刻记下了这一条。
“你入狱前查的是吕州化工项目,出狱后怎么转到棚改上了?”
“在里面想通的。”
秦小冲推了推眼镜,“化工项目的工程款明细我当时已经摸得差不多了,有一笔钱从化工项目转到了一个账户,那个账户后来又转了一笔钱到京州。
金额对不上,化工项目转出去的钱多,京州收到的钱少,中间差了一大截。
我当时以为是傅长明自己在中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