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狗鞑子!”
余燕潭浑身浴血,两手握着一把朴刀,穿着蒲鞋的脚踩在泥里,悲愤地大喊了一声。
“走!”他前面的一人回过头吼道。要拉着余燕潭快走。
“走得了么?!”
马背上的八旗兵扬起一把精刀,狠狠骂道。
他们距离这三个逃窜的贼子,仅有不到十丈的距离,逃出来的一共是十一个贼子,杀了八个,只剩这三个了。
若非夜路难走,眼睛也有点雀蒙眼,这些人又不断钻林子躲起来,他们的箭矢在追逐中也已经用光了,不然早就追上来,摘了这些人的人头,回去复命了。
饶是如此,事情也到头了。
余燕潭吼道:“赵大哥,刘四爷,你们先走!老子断后!”
年岁在二十出头的年轻汉子身上有着三处刀伤,背上两道,胸口一道,左臂上还被箭矢割破了衣裳,划出一道骇人血槽。
“嘿!”
奔在前头的八旗兵嘿然一声,骑着大马奔了上来。
马儿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白气在月光下蒸腾。
“啊啊啊——”
余燕潭脖颈上青筋浮现,张着嘴大叫,双臂用力握着朴刀。
领先其他人要夺军功的八旗兵披着盔甲。
哒哒哒,马蹄踏过泥泞而来。
寒光闪过。
“当!”
精刀与简陋的朴刀相撞。
余燕潭虎口震痛,朴刀被砍出豁口,带动他整个人向后倒去,胸口中门大开。
八旗兵扬起刀,照着马下这已经力竭了的贼子当胸砍去。
同这样的贼子厮杀便是这般简单轻易的事。
箭矢没用光的话,一箭便可射死。
带了长槊或长矛的话,一槊也可戳死。
用三眼铳的话,一枪可以将他们打死,便是没了火药,直接用三眼铳照着他们的头砸,一砸之下,也没人能活得过来。
毕竟不是面对南朝或罗刹,他这支骑兵没发三眼铳。
夜间又不好用长槊和长矛,免得误伤袍泽。
他便只能用腰刀了。
一刀格挡。
荡开对方的朴刀。
再一刀劈下,砍死对方。
这样的动作已经是肌肉记忆,并不需要任何的花样和技巧。
他们这群农夫往日用来割草的朴刀,如何会是朝廷所制精刀的对手?
八旗兵心里叹了一下,好好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