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八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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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八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(3/3)

她是苏哲的人,不能在这里哭哭啼啼的,得稳住。

花厅里,气氛已经变了,不再是剑拔弩张的对峙,而是一种沉重让人喘不上气的安静。

李世民背对着众人站在窗前,很久都没有出声。

房玄龄和杜如晦对视了一眼,都没敢开口。

魏征擦了把脸上的泪痕,退到角落里,目光始终落在苏哲身上。

程咬金抱着胳膊靠在墙上,脸上没了平时的嬉皮笑脸,嘴巴紧闭,像是在想什么想不通的事。

终于,李世民转过身来了,脸色还是不好看,但眼底的暴怒已经退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苏哲从未见过的沉重。

“你要朕赋予百姓尊严。”

“如何赋予?”

苏哲等的就是这句话。

“法。”

“法必须大于权。”

“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大于,是真的大于,百姓要守法,权贵也要守,皇帝也要守。法是凌驾一切之上的东西。”

李世民的眉头拧得更紧了。

苏哲没给他开口的机会,接着往下说。

“法限制百姓,没错,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,白纸黑字写清楚。可同样的,法也保护百姓。”

“你打了人,法来惩你。你抢了人家东西,法来治你。不管你是庶民还是国公,一个规矩,一个标准。”

“只有这样,百姓才有底气。才敢挺直腰板过日子,而不是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活。”

“义父,从古到今,有句话说了几百年了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”

“可从来,从来都只是说说。”

“实际上呢?刑不上大夫,权凌驾法之上。法成了什么?成了权贵手里的刀子,专门用来割百姓的。”

房玄龄神情复杂。

大唐的律法,他参与过制定,条文写得漂亮极了。

可执行呢?

权贵犯事,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最多罢官贬谪,几年之后又起复了。

百姓犯事,该打打该杀杀,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。

这就是现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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