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必先想了想:“五十年前,我家里很穷,养不起我们姐弟俩。
就将当时才四岁的姐姐,送给了西河村的王国柱家。”
方云猜到到了这一层渊源。
那年代条件不好,家中子女多了,实在是养不起。
送给条件好些的,又或者是家中无子女的,这种情况比较常见。
周必先低声说:“他们两口子结婚十年,都没有生出一男半女。
收养的第一年,对我姐还算好,不说别的,吃穿没少她的。
结果一年后,他们两口子怀上了,对我姐就开始克扣起来。
等到生下来后,发现是男孩,对我姐就更不好了,非打即骂。
到了后来,甚至不给饭吃,据说死前的那一晚,饿得不行了。
她想去地里挖红薯吃,结果被蛇咬了,中毒死了。”
说到这里,他的眼眶通红,嗓子都变得嘶哑了:
“她是饿得啊,饿的,就想找点吃的,在地里被蛇咬死了。
那年她才八岁啊,那么小,我能想象得到,
毒发之后,躺在地里求救的那种心痛。亲生父母养不起,将她送人,
养父母要饿死打死她,我心里,就跟刀子在捅一样的痛。”
说着,他双手捂脸,发出一阵低声呜咽。
方云低头琢磨,姐姐四岁被送走,那周必先更小,也不记事。
要说这姐弟俩有多深的情谊,那是骗人的。
多半是周家父母经常在家唠叨,当初如何不易,
养不起你姐,只能送走,没想到害死了她。
经年累月听下来,周必先自然而然地,就会对姐姐生出惭愧和怜惜。
想到这里,不由叹了口气,也明白了周必先的心思。
周必先这是来给姐姐报仇来了。
有道是未经他人苦,莫劲他人善。
方云不太想就这事,发表什么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