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凑起来的民兵队伍,半个字都没提。
例如掸邦地区的不少村子,一直都有村民自发搭起来的民兵小队。
没有官府编制,上面也不拨一分钱,全是村里人自愿轮班值守。
平时防山里野兽,抓偷庄稼的贼,村子之间闹点小摩擦也帮忙调解。
这种村民的枪,算不算违禁?要不要一并上交?
村子里这支自卫的队伍,还能不能继续做事?
条例没有讲清楚,报纸也没有额外解释。
乡下一下子就乱了说法。
一部分人觉得条文没禁止,那就可以继续留着。
另一部分人胆子小,觉得只要不在官府正规编制里,不管是谁的枪,一律都得交上去。
就连下边派出所的人,也摸不透上头到底是什么意思,谁也不敢乱拍板。
都城之内,报纸吹得新政万般妥当。
可广袤的乡间,疑惑和不满已经悄悄攒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