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只在最后陈述环节做了简短的发言。
他说的是——“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,对不起家人的信任,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。”
这句话他在纪委谈话室里也说过,在法庭上又说了一遍。措辞标准,没有辩解,没有求情,也没有多交代任何人的名字。
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后重新开庭,宣读了判决书。
判决书认定周志国犯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徇私枉法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。
念到“徇私枉法罪”的时候,他的目光落在审判席上,没有看任何人,也没有移动。
他在冷江公安局待了二十三年,从片警做到常务副局长,经手的案子成百上千。
最后落在自己头上的罪名是徇私枉法——他帮邓老虎压了那么多案子,删了那么多记录,毁了一个大学生的一年多,最后自己也站在了被告席上。
法警带他走出法庭的时候,他的脚步比进去的时候慢了一些,但没有停顿,一步一步走完了那段距离。
案子结了之后,那些名字从冷江的报纸和电视新闻里逐渐消失了。邓老虎、邓兵、周志国、林强、周勇——
这些人曾经在冷江的街头巷尾被反复提起,矿上的人怕他们,做生意的人躲着他们,在机关里坐办公室的人心照不宣地绕着他们走。
现在他们的名字不会再出现在任何新闻里了,只剩下判决书上那一行一行被装订成册的文字,封存在法院的档案室里,等待将来有人翻开。
金竹山的矿还在挖,物流公司的货车还在跑,但那栋三层小楼在邓老虎被抓之后空了一段时间。
院子里那两条狼狗早就被人牵走了,丰田被矿务局回收,皮卡被拍卖。
后来小楼被矿务局收回去改成了职工宿舍,门前的铁门重新刷了漆。
新搬进去的矿工不知道这栋楼以前住的是谁,只在楼道里偶尔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煤灰味,以为是从矿上飘过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