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2章:赋税新规 新附百姓休养生息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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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章:赋税新规 新附百姓休养生息(3/5)

其二,南宋末年常年战乱、流民聚集之地,减半征税、缓征两年,严禁官吏提前预征、层层摊派;

其三,全国统一厘定税目,废除南宋末年无数苛捐杂税、无名征敛,只留田赋、丁税、商税三项正税,杜绝私征滥派;

其四,严令地方官吏,不许借赋税之名勒索乡民、克扣百姓、徇私偏袒,豪强与细民一体遵制,违者严惩不贷;

其五,流民归籍、荒田复垦者,无论新旧熟田、新开荒亩,三年内一概免税,鼓励万民深耕沃土、复苏江南农事。

恩诏一出,白纸墨字、加盖玉玺,随驿路通衢飞驰江南五省,传遍州县乡野、阡陌市井。

大都朝堂之上,百官拜服、朝野称颂,皆赞陛下仁厚、太子贤明,以为江南万民自此安居乐业、南疆自此长治久安。

庙堂之上,尽是盛世仁政、休养生息的朗朗乾坤;可山河之下、州县之间,却是另一番冷暖人间。

大元朝堂的良法美意,一旦落入贪腐成风、上下徇私的地方吏治手中,即刻层层变质、步步走样。

彼时江南官场,积弊已深、陋习难改。

此前田亩清查,豪强贿官、虚丈小民,地籍早已不公;如今赋税新规落地,地方官吏更是深谙钻营之术、徇私之道。

朝堂明文:荒田免税、新垦免征、残破州县免役。

可地方官吏反向操作:豪强万亩荒田、私垦隐地,尽数归为免税之畴;小民熟田薄地、唯一生计,尽数照额征税、分毫不免。

朝堂明文:战乱之地免征三年。

地方官吏私改政令:大户士族、亲朋乡绅,尽数划入战乱免税名录;寻常寒门细户、无依乡民,即便家破田残、饱经战火,依旧全额完税、不得减免分毫。

更有甚者,州县官吏借“核定免税资格”为名,再度下乡扰民、借机敛财。

乡野之间,一幕人间冷暖日日上演。

浙东衢州乡野,秋日晚风萧瑟、稻禾初收。

一名年过六旬的老叟,祖孙二人守着二亩薄熟田,崖山战乱中儿子战死、家园焚毁,祖孙相依为命、垦田求生。

听闻朝廷免税休养的恩诏,老叟连日奔走、满心欢喜,以为余生可免税负、安稳度日。

这日里正携公差下乡,挨户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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