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这个证发给你归发给你,但证件是需要生效的呀,可证件的生效就不是那么好生效的了,是有着其他限制的。
不可能你31块大洋所交的税,和人家一百块大洋所交的税的证件生效是一样的。
那这是绝对不可能的……
所以证件上有很多的生效前提。
首先缴纳税,肯定发证。
但是证件的生效,需要每个月向政府缴纳的的税收大洋达五块大洋。
五块大洋证件必生效,一个人五块大洋,一个月的免强制服兵役。
没错,五块大洋只给免一个男青壮一个月的壮丁。
那想要再一个人免强制服兵役呢?
那就是要满足再缴纳五块大洋的税收。
这有一个前提是,满足再缴纳五块大洋的税收。
而不是直接交五块大洋,这是很有考究的。
而这正是三十一块大洋和一百块大洋的证的差距。
那还有一个问题,万一一个月缴纳不够五块大洋的税务呢?
那缴纳的就会存起来,啥时候存到五块大洋了,就给你在当月生效一个月的免强制兵役,然后等到下一次你啥时候再缴纳够,就在下一次再给你生效。
当然政令是这样下达的,但是实际实行在地方肯定是困难重重,而且地方上人情世故拉满。
所以为了尽可能多的让地方上不勾结。
胡宇直接异地任职。
一个县城的所有政府关键岗位,全部由其他县城的官员担任,四年一个轮换,然后再把军队派下去监督。
而且地方官员实行连坐责任制,简单来说一旦出现什么大问题,必须要给舆论一个解释时,那就是所有的官员一起惩罚。
大问题都闹到胡宇耳边了,那可想而知对于地方的影响严重到了什么程度。
所以上到市长,下到实行的普通政府官员。
只要出现问题,要开除,所有人都开除!全部滚回家种地去……
一旦要出现了非常非常严重的,要严重到不杀人不足以平民愤的,那连坐的所有行政官员全部杀掉,一个不留。
当然要是检举,那就只给检举人一个人免开除,不存在两个人、三个人的,只给一个人,这就是连坐责任制。
乱世不仅对地方平民用重法,对于这些官员一样用重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