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士兵200人,军官及后勤人员15人,总计300人。
没有设置炮甲板,所有船舱空间一律用来安置物资、兵员,侧舷增设可开闭的通风舷窗。
甲板设八个通风筒,两侧舷墙上设十二门回旋炮。
全负荷下,自持力约60天。
航速、稳性、操纵性、逆风能力等与烛龙号基本一致。
这种新型运兵船,被林浅命名为「鲨船」。
与鲸船相比,鲨船的尺寸、吨位上升不大,士兵运载数量基本一致。
变动主要在帆缆和船型上,两船的外观几乎完全不同,航行性能也是天壤之别。
另外,因鲨船注重卫生及通风,长时间海上运输,士兵生理心理上遭受的折磨也更轻,非战斗减员会更少。
林浅向厦门船厂下了五艘鲨船订单,预计工期一年半。
这五艘鲨船下水后,虽不能避免鲸船运兵,但至少不需要老掉牙的福船再上阵了。
同时,厦门船厂还接了南澳政务厅的四艘鲸船订单。
这些订单几乎将木材储备消耗殆尽,足够船厂忙的昼夜不息了。
海军部大手笔造船的同时。
陆军部只能甘心示弱,除了发军饷和正常采购枪炮、军需外,没有其他大动作。
这是因为陆军的军费,实在太高了。
在林浅命令下,陆军部于天启七年四月招募的两万余新军现已训练完毕,并入雷总兵麾下。现在南澳新式陆军第一军已经有三万两千四百人,下辖六个营,每营五千四百人,由游击将军统领。按基层士兵1.6两/月的军饷来算,一年消耗的军饷,就是六十二万两银子。
同时,闽粤两省的营兵卫所兵经精简、裁军、筛选过后,加起来有四万余人。
这些人目前作为守备部队,镇守各个城镇关隘,其军饷自然也归陆军部的军费支出。
其一年军饷,就是五十七万六千两银子。
当然,与南澳陆军不同,营兵、卫所兵的军饷构成十分复杂,营兵饷银中本身是包含口粮费用的。而卫所兵理论上还有屯田,口粮钱就更低。
这五十七万两是考虑了军粮、屯田之后的折价,仍是一笔不菲支出。
还有五万支佛冶01式火绳枪的支出,还有兵器、盔甲、火炮、战马的支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