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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章节《大燕开海章程纲要》(2/7)

署帐目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审计。

钱帐分离制度:度支司仅负责记帐与核算,不直接经手银钱。银钱由「海运银庄」代管,相互制衡。

监察司:

独立性:司内官员由天子从靖安司、都察院中选调,或由天子钦定,独立于海衙行政体系,不受总理大臣任免。

职权:巡查所有海衙下属机构,受理商民举报,查办贪污、受贿、失职、滥用职权等不法事。有权暂停涉案官员职务,封存帐目,并直接向天子密奏。

风闻言事:对于重大可疑线索,虽无实证,亦可先行上报,由天子定夺是否彻查。

洋税司:

在各港口设立检验房,负责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开箱查验、丈量吨位、评定等级。

现场开具税单,指导商贾前往「海运银庄」或指定官办钱局纳税。

设立货物等级争议程序:商贾对货品评级有异议者,可申请覆核,由洋税司会同筹策司、度支司三人会商裁定。

船政司:

负责全国四大官办造船厂(松江、宁波、泉州、广州)的日常管理与技术指导。

制定《大燕商船建造标准》,对不同吨位(200石、500石、1000石、2000石)福船、

广船的船体结构、枪帆索具、水密隔舱、火器配置(允许配置少量自卫火炮与火统)提出规范,提升远洋航行安全性。

主持船引(即航海许可证)发放与船舶户籍登记。

海防巡缉司:

配合沿海三大水师,专职护航、缉私、清剿海盗。

制定《海防巡航海图与哨点》,常年巡航,建立海上烽燧预警体系。

与地方卫所划清界限:巡缉司在内河及陆上无管辖权,仅对海上及沿海三十里之内的走私、械斗事件有抓捕权。

仓储货榷司:

统一管理四大港口官设仓储(保税仓、中转仓、盐货仓、军需仓)。

对存储期超过三个月的进出口货物征收存栈费。

监管民间仓储,防范囤积居奇、操纵物价。

第三条:四大分署广东广州分署(从四品,主官称分署同知):主理通往西洋、真腊、满刺加的南线大额贸易。因其体量最大、外国商船最多,故规格最高。

松江府分署(正五品,主官称分署大使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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