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五十三章:不为人知的(III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九百五十三章:不为人知的(III)(3/6)

忌惮的‘混乱中立’人格下,他也从未做过任何尝试。

并不是做不到,如果墨檀发动手里的全部资源,在已经掌握了上述那些线索的前提下其实是很好顺藤摸瓜的,就算【稀奇古怪】和那位【逆风前辈】难以入手,但找一个三年前在B市送牛奶勤工俭学,并在某个时间点出现在那家旧电厂里的在校男学生绝对不难,要知道他电脑里的猎天使(半年前已改名为猎平板)系统可不是只能用来筛选双叶的。

所以说,找,是很好找的。

问题在于真查出点什么内容该怎么办?

一个随手就能拍出火焰,随便掏张小卡片出来就能让人失忆的家伙,身为普通人的墨檀贸然触及到他所在的世界会怎么样?

答案很简单就可以推算的出来……

引火烧身!

玩火自焚!

作茧自缚!

百害而无一利!

哪怕是‘混乱中立’人格下的墨檀,都不愿意玩这种不公平到了极点的游戏,诚然,他对一切能够令自己愉悦的事都感兴趣,但愉悦可不等于自虐,以贫民玩家的身份去挑战氪金玩家可不是他能做出的事。

而且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……

那就是墨檀认知中那个已经销声匿迹,但按照目前情况来说很有可能已经出现在无罪之界中的人格。

那个无论如何都不想承认‘它’就是自己的人格。

它并不是应该存在的东西,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,它甚至不应该被称之为一个‘人格’,在墨檀眼中,它根本就是一个可以跟妖魔划等号的东西。

而那些所谓的【边缘人】,干的似乎就是GANK妖魔鬼怪的买卖。

如果自己只是个普通人,或者只是一个普通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还不会承担那么多风险,甚至高概率只是被抹个记忆什么的,但是……

【如果我被盯上了,如果那个曾经也属于我一部分的存在被发现了,我会不会被那些边缘人像清理妖怪一样清理掉?】

比起那个似乎在旧电厂搞过事、伤过人的什么寄生雷胶,墨檀觉得‘那个自己’更像是一个怪物,一个哪怕是自己都无法容忍的怪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